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次转让后,顺安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安达”)不再持有中山万和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万和”)股权。广东万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电气”或“本公司”)收购中山万和少数股东2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中山万和由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境内投资企业,并成为万和电气的全资子公司。
为进一步增强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度,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241.036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中山万和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万和”)股东顺安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安达”)持有的5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参照中京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130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中山万和之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为15,059.84万元,成本法下的评估值为20,641.79万元,收益法下的评估值为20,848.51万元。经双方一致同意,股权对价款最终确定为人民币2,241.036万元,并于2014年8月4日公司与顺安达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上述交易对象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投资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己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家用制冷、厨房、清洁卫生及其他家用电力器具、燃气器具(包括燃气焊接器、燃气取暖器、燃气灯)、模具,以及上述产品零配件(电镀工序及部分模具加工工序发外加工),产品境内外销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中山万和资产总额为22,688.89万元,净资产为15,059.86万元,营业收入为25,439.07万元,净利润为174.56万元(财务数据经审计)。
顺安达()有限公司其所转让给公司所持有的中山万和股权的真实出资,是拥有的股权,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不存在涉及上述拟转让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就上述拟转让股权的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本次收购不涉及债权债务转让事宜,也不涉及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2014年8月4日,公司与顺安达()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让方名称:顺安达()有限公司,注册地:,地址:德辅道西93-97号联威商业大厦1楼3室,电话,授权代表人:罗建民,职务:董事,国籍:中国澳门。
受让方名称: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佛山市顺德区,地址: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13号,电话,授权代表人:卢础其,职务:代表人,国籍:中国。
(三)受让方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转让资金人民币2,241.0360万元全部偿付给转让方。
(四)转让方所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是转让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和拥有的股权,并拥有完全处分权,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
(五)自本协议各方完全履约并实现之日起, 受让方按照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享有有关并承担有关义务。
(六)在执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发生的损失,由违约一方承担。如属双方违约,则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国法律的管辖。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责。在争议解决期间,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份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1、有利于公司提升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提高决策效率,整合资源,进一步强化公司的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为避免公司投资损失,保障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决定收购中山万和现有的少数股东股权。如收购成功,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对中山万和的资源优化配置,充分体现自身价值,实现更多利润。
2、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拥有中山万和100%的控制权,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本次股权收购不涉及中山万和核心技术、专业人才的变动,不会对中山万和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本次股权收购行为不会新增关联交易,或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制度》的,作为梦见吃饺子公司的董事,我们认真审阅《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中山万和电器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等有关文件,并了解相关情况,基于判断的立场,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通过收购中山万和的法人股东顺安达()有限公司的25%股权,将该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加强公司对中山万和的管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规。
2、本次股权收购交易是在各方自愿、平等、公允、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是基于中京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241.0360万元收购中山万和的法人股东顺安达持有的25%的股权。
5、《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项目中山万和电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4]第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