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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张掖市甘州区事业单位招聘1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7-11 4:12:5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现将甘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研究,甘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甘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4.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岗位中要求提供学位证明的,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5.《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30周岁以下为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36周岁以下为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岗位简表》中有户籍的岗位,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布之日前。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的,一方为甘州户籍或生源地的,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报考;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成绩)报名,所有教师岗位的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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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且不能提供有效的认定属于同一专业的证明材料的不得报考。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甘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就业报到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

  4.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报到证》、原协议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出具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

  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资格初审时间:7月14日至7月18日,共5天。由现场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审核报名考生的资料;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报名费每人150元。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现场按程序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结果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将缴费成功的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报名信息系统,信息录入结束后考生须将报名材料全部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2021年7月18日18:00前未缴费或缴费完成后未进行报名信息录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

  笔试本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在“甘肃甘州”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于2021年7月26日至7月27日18:00前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按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比例的,经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协商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于达不到最低面试比例的岗位,区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采取核减岗位计划或岗位合并的方式达到面试比例。岗位合并按照岗位代码依次依序开展,对于核减或合并的岗位将在“甘肃甘州”网公布。

  2.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历学籍验证报告、笔试准考证及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工作由区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按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以笔试、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选由区人社局通知考生本人。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区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结束后,区公开考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同时收集审核考生档案、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资料,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区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按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职位职责、试用期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备案。

  1.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进行,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和社会的监督。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体温监测、考生健康码查验、考试消毒等工作,采取相关的应急隔离措施,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考生近期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并做好个人卫生防护,确保能够顺利参加考试。

  3.考试当日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凭“健康码”绿码进入考点,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37.3℃,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来自中风险区、甘肃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来自高风险区的考生,需提前来甘集中隔离至少14天,须提供来甘解除集中医学观察证明和期间两次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能参加笔试。

  4.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原因联系不上,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佩戴医用口罩,保持1.5米以上间隔距离。应聘人员应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超过报名时限要求的不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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