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7日电 17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公告称,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徐自发存在短线交易现象,给予公开处分。
徐自发的配偶韩凤兰于2017年4月5日卖出格力电器股票730,800股,交易金额2,307.1万元,而格力电器2016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以上行为构成期交易,徐自发未能督促其配偶遵守相关。
二、短线日,徐自发委托券商营业部以26.39元/股的价格买入格力电器股票575,300股,成交金额1,518.22万元。2017年5月22日,徐自发再次委该营业部以33.45元/股的价格卖出格力电器股票400,825股,成交金额1,340.76万元。徐自发卖出股票的时间距离前次买入的时间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
徐自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15年修订)》第3.8.15条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3条的,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徐自发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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