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公布了《2015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其中的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商品大类有8大投诉热点,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的投诉高居榜首。
一是售后服务拖延。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品后,出现质量等问题需要维修或退换货等售后服务时,遇到售后服务拖延问题等情况较多。
二是产品责任难界定。例如手机,消费者将产品送修后,工作人员并不是当场对问题进行判定,而是让消费者将产品留在维修点,若干天后再告诉消费者产品因进水或私自拆封等原因,超出保修范围,不予保修。对于这类情况,往往难以界定责任。如手机等产品内部有贴纸,沾水后会变色,工作人员接收手机时并没有当场进行拆机检验,事后以手机进水为由回复不予保修,而消费者又称手机从未进过水,由此产生扯皮。
三是维修站点管理混乱,价格不透明。很多家电类产品的维修站点管理不规范,维修价格不透明,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消费者经常上当。(《中国消费者报》)
日前,《上海市规范家电维修服务业实施办法》出台,其在规范家电维修服务业、消费者权益方面毫不手软。
该办法家电维修经营者必须取得经营资格并;家电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标准,同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质和技术资质,并持统一的上门服务证上门服务,随时接受消费者电话、网站、二维码等方式的身份核查;家电生产厂商必须定期公示旗下服务网点名单,并对旗下服务网点提供充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支持。同时消费者在接受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服务时,享有充分的知请权,有权要求为其服务的从业人员告知服务内容、服务收费价格构成等,有权保留付费后更换下来的零配件。而对于未持有统一上门服务证的企业和员工,消费者有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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