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职位所的具体资格条件。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详见2017年昆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1.报名方法:本人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
2.应聘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昆山籍)、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的招聘职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招考职位所需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凡在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线
2017年昆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昆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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