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昆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规程》有关,经研究决定,2016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4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昆山户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具有本学科教师资格证。② 2014、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本学科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国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省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双科合格证)且尚未在教育事业单位就业。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2016届毕业生,专业对口,必须本科阶段获得过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学金,具有本学科教师资格证(本科段须为师范类,本硕所学专业或所学方向一致)。
2.在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及以上的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须取得学位证书和本学科教师资格证。
3.报考职业学校专业技能教师,须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3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对口,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同时具有各专业所要求的相关岗位要求。
4.符合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须专业对口,具有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学历条件为本(专)科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5年2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0年2月23日以后出生)。
夫妻分居两地,指一方已经具有昆山户籍,有固定工作,另一方昆山的有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父母身边无子女,指父母双方都具有昆山户籍,子女昆山的有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
登录,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名情况。报名情况填写完毕,请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并于现场报名确认时。(2)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3)本次招聘允许跨学段进行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可以选报中学、小学或幼儿园,大专学历的只能报考小学或幼儿园。昆山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报考者,所学专业是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教育学、心理学等的可报考小学段的语文(限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报名时需提供证书或证明)、数学或科学岗位。
职中专业学科:烹饪、模具制造、数控、工业机器人技术、旅游、会计、美术、计算机、物流、电子商务;
3. 现场报名确认。请网上完成信息采集者于2016年3 月9日上午9:0011:30到原昆山市实验小学(玉山镇县后街46号)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现场报名确认时,请带好网上信息采集时自动生成的《报名表》,同时请按以下类别带好所要提供材料的原件并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应出示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同)、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写好本人姓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另需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省考双科合格证明。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