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保商市﹝2012﹞10号)文件要求,我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工作如期开展,检查组对销售网点备案信息、产品信息录入、产品标识卡和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清理整顿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自2009年3月启动家电下乡工作以来,工作进展顺利,有效落实了国家惠农政策,拉动了农村消费升级。截止2012年1月31日,全县有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82户,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1974台(件),销售金额6865.22万元,实际已发放补贴资金849.09万元,所有补贴资金的兑付发放都严格按照各项文件要求执行,未出现违规情况。自工作开展以来我县辖区内备案销售网点严格遵守《家电下乡操作细则》、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操作,在多次抽检中未发现存在违规行为。2012年作为家电下乡监管年,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是落实家电下乡政策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家电下乡政策能否顺利实施,我县加大了对已备案网点的监管力度,使备案销售网点能够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家电下乡有关政策,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
操作细则》、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操作,在多次抽检中未发现存在违规行为。2012年作为家电下乡监管年,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是落实家电下乡政策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家电下乡政策能否顺利实施,我县加大了对已备案网点的监管力度,使备案销售网点能够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家电下乡有关政策,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2年2月初依据保商市﹝2012﹞10号文件要求,成立施甸县家电下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小组,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经贸局、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经贸局商务科、财政局企业科人员为,办公室下设经贸局商务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设立投诉监督电话,切实加强对我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清理整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小组对全县82个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进行拉网式清理整顿。
根据保商市﹝2012﹞10号文件要求,将整个清理工作分3个阶段:一是信息重审核阶段。专项行动小组本着高度负责任,站在人民群众利益上,切实对备案销售的82家网点进行备案信息的再次审核,审核未发现存在虚假申报网点,信息全面、真实。二是全面清理整顿阶段,针对我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对全县82个备案销售网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甸阳、姚关、仁和、由旺四大镇。检查围绕销售网点的进销存台账、系统数据与实际销售对比这2个中心,同时严格按文件要求暂停清理整顿期间的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方式,并对销售网点和补贴2台以上(含2台)及他人代领补贴的农户进行了重点抽查,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对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进行了核查并认真填报防骗补调查统计表。采用明察暗访方式,通过历时3天的紧张有序检查,82家备案销售网点未发生抽卡销售、倒卖标识卡、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三是组织材料阶段,根据清理整顿结果,总结分析,及时材料。通过认真清理整顿工作后,及时将工作总结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凸显家电下乡监管年成效,切实加强我县家电下乡监管工作稳步推进,我县加大了家电下乡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采取悬挂宣传、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营造全民参与的监督格局。清理整顿期间共悬挂宣传3幅,分别以“2012家电下乡监管年 惠民政策进一步彰显”、“家电下乡惠民政策让利人民群众 惠及千家万户”、“家电下乡监管工作 责任在于你我”为主题的宣传。分发家电下乡宣传资料200多份。设立咨询点2处,分别位于县粮贸市场旁边、县政务中心旁边。通过切实有效的宣传工作,将家电下乡监管工作置入全民参与的氛围中,清理整顿成效明显。
三是随着家电下乡部分中标产品的退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暂停通知、2011年11月30日起,山东、青岛、河南、四川家电下乡政策如期结束,因经营者担心我省政策于2013年结束,年末补贴兑付出现不可预知问题,使得我县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经营者开始出现倦怠销售。
二是上级部门增加家电下乡工作经费,使得我县能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备案经营者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操作规范的培训力度及日常巡查力度。
三是加大我省家电下乡政策结束时相关问题的前期宣传工作,特别是政策结束时在政策实施期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补贴兑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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