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至2012年成立以来,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和企业的权益,现将2014年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代表形象,为了建立一个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建立一支统一、规范、高效的执法队伍,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常重视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执法大队全体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多种学习方式,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商务执法行政程序》、《行政强制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零售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等专业知识和相关文件,并采用考试的方式以检验学习效果。
为了营造良好的商务执法,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利用网络、宣传车、广告、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商务法律法规及执法宣传工作,执法人员还到各种集市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公布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咨询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到目前为止,接到举报咨询的各类案件14件,回复率和办结率100%,让城乡居民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及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咨询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实施法》、《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文件,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定了一系列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确保上市肉品的质量卫生。具体做到了如下几点:
一是对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按要产、检疫检验,把好合格关,病害猪肉投入市场,对肉品销售人员购销规范化管理,制定购销日报表,登记备案,发放“放心肉摊位”牌照监管户档率达到100%,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三是采取主动查处和根据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制定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制度,检查屠宰企业残渣油脂管理情况。
四是加大对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行为。
2014年以来,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8台次。查处私屠肉品经营户14家,扣私宰肉品304公斤,查处定点屠宰企业违规行为3起,取得有效地改善了肉品市场,了县内没有发生肉品质量安全事故,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充分肯定。
在酒类监管工作中,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把打击假冒伪劣,规范流通秩序,净化酒类市场作为中心工作来抓。
二是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付单》制度,对进货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无法溯源的酒类商品依法查处。
今年以来,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组织大型酒类执法检查活动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38台次,检查酒类经营户104家,查获假冒酒24瓶,规范了酒类市场,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酒的安全。
为了抓好成品油的市场监管,切实好成品油市场的经营秩序,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成品油资格的年检换证工作。对每个加油站采取上门走访、发放宣传资料,送达年检文件等方法将年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及时通知企业,指导企业按时年检材料。对不符合文件的加油站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是对非法加油的摊点加大打击力度,对于非法加油点,由县商务局牵头与县、安监、工商一起联合执法,其停业,并拆除非法设施。
今年以来,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组织大型执法检查活动6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车辆28台次,规范了成品油市场,确保了县域内成品油市场秩序。
2014年以来,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依规对南县县域的商品流通行业加强监督管理,针对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行为,下达了4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经营主督促其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针对来南县县域举办各类展会增多的情况,要求其促销内容,检查其备案登记记录;加大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管理力度。
2014年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双考勤制度即队员除了打指纹卡外还到在上班签到表上签到,严格遵守日常考勤制度,做好卫生工作,积极做好信息报道宣传等本职工作外还全面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一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党的群众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二是较好的完成了“三创”工作在宝塔湖社区的服务;三是派出队员下乡协助浪拨湖镇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四是积极宣传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调工作;五是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工作,如志愿者服务活动,创卫包街道清扫任务,无偿献血工作,进社区服务工作,全县治安巡逻工作等。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执法监督工作难以确保到位,诸多的客观条件制约着执法工作的进程和打击非法经营者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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