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是永康人,8月14日,由于家里彩电出现蓝屏、没信号等故障,王女士将彩电送到城区一家家电维修店。
8月19日,彩电了。修理工对她说,彩电主板换过了,维修费280元。经过讨价还价,她最后交了240元。
王女士将彩电拿回家后,发现还是蓝屏、没信号。她以为线插错了。
果然,她将连接线转到视频后,彩电就有信号,能正常播放了。
经过这么一番,王女士怀疑这台彩电送修前本来就是好的,店里可能根本没修过,却收了维修费。
当天下午,她跑回店里问:“你换下来的主板让我看一下。”店方先是说主板找不到了,后来又说寄回厂里去了。
王女士索要主板寄出去的单据凭证,店方拿不出来。于是王女士要求退回240元修理费,店方不答应。
之后王女士向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永康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这家修理店不能出示营业执照,存在无照经营的嫌疑。不过,顾客送修的彩电也已经过了三包期,需要付费修理。
在调查中,店方也改变了说法,说彩电确过,并且了,但是彩电主板没有换过,只是换了5个坏掉的电阻和一个芯片。据了解,换电阻和芯片价格便宜,只要几十元。
8月20日下午,经协商,双方达成一次性和解协议:店方向王女士赔礼道歉,并退还彩电修理费。
通讯员 翁长武 本报记者 陈久忍
作者:陈久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