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家电下乡”是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之后又一项惠民工程。为了把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在县委、县的高度重视下,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推广家电下乡工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下面,就我县家电下乡工作总结如下。
2009年2月,我县开始启动家电下乡惠民工程,至2012年11月30日结束。期间,符合家电下乡登记备案的企业我县有70家,通过我局认线家(包括违规操作被处理的1家)。四年来,我局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联系,密切配合,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家电、摩托车下乡的文件,认真组织,精心部署,通过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积极推动家电、摩托车下乡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据统计,我县共销售各类家电摩托车下乡产品56521台,实现家电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总额17350万元,共兑付家电补贴资金2138万元,兑付率达99.95%,其中家电下乡产品申报补贴40428台,申请家电补贴资金1133.5万元,实际补贴家电下乡产品40376台,兑付家电补贴资金1132.4万元,兑付率为99.87%;受理摩托车补贴申报16093辆,发放补贴1005.6万元,兑付率达100%。
1、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县领导高度重视。根据省市相关文件,我县及时成立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审计局、县信用联社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乡镇领导高度重视。在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的同时,在乡镇财政所还专门设立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点,明确专人操作,及时兑付。
2、宣传及时到位。根据县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2009年2月,我们开始进行谋划、布置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工作和销售网点工作。同时,我们利用、新闻及宣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大力宣传,我们出动宣传车40多台次,发放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册(单)8000余份,悬挂100余条,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深入。同时,要求各销售网点还必须粘贴家电下乡补贴流程,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型号、价格等必须上墙公示。
3、部门紧密配合。一是县商务局和县财政局紧密配合。在实施家电下乡政策期间,两局都安排了家电、摩托车下乡分管领导和具体操作人员。两局人员在学习领会上级家电、摩托车下乡文件和会议的基础上,共同探讨便利的兑付模式。平时注重联系,遇事共同协商处理。二是乡镇与县里紧密配合。全县销售网点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集中培训,使具体经办人员吃透政策,熟悉业务流程。如在兑付过程中遇到问题,只要乡镇有联系,我们都会及时解决。
4、审核把关严格。一是严把销售网点备案关。我局负责家电下乡网点备案工作,对销售网点提交的书面备案申请材料,我们都要进行认真的审核。内容包括: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销售网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销售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销售网点销售服务承诺书等。二是加大现场督察关。检查其是否配备了电脑和专门的电脑操作员;是否设立了专柜;是否统一了价格、标识及服务标准;是否粘贴了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及农民购买须知,售后服务电线、监管措施得力。为切实国家和农民的利益,一是我们对备案网点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网点及时审核备案公示,对已备案网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直至取消其资格。二是我局会同财政部门每年安排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网点进行检查,对购买两台家电下乡产品农户进行100%电话查访,对购买三台以上家电下乡产品农户进行入户调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调研、总结公布。四是在家电下乡活动期间。我局建立健全联系制度和投诉机制,及时受理各种投诉案件,遇重要情况及时向当地和上级部门反映。期间,我们共纠正不正当补贴16起,处理违规操作销售网点1家。
家电下乡工作运行4年来,虽然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受益不少,也提高了农村家电产品拥有率,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不高,认为价格低的产品质量肯定不好,怕厂家以次充好来忽悠农民;二是销售网点积极性不高。因为家电下乡产品是国家统一定价,没有活动空间,产品利润低等。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