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市江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家电配件及洗衣机、洗碗机配套项目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项目概况: 滁州市江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亿元在滁州市世纪大道以南、镇江以北、常州以西新建“西门子家电配件及洗衣机、洗碗机配套项目”,占地面积3万m2。年产200万只洗衣机内筒、500万只洗碗机钢丝网架。本项目预计2018年6月建设完成。
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施工期废气排放周期较短,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后,对周围大气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泥浆废水,施工泥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面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的卫生设施,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对于噪声高于90dB(A)的推土机、铲土机和混凝土振荡器的场地,夜间22:00~06:00应停止作业,避免夜间扰民。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支持,并采取设置隔声围挡等防噪措施。项目固废主要产生于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可进行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施工现场临时垃圾箱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对周围造成的影响较小。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注塑有机废气、焊接过程中排放的焊接烟尘、金属表面打磨过程中排放的打磨粉尘。
项目营运期通过在每个废气的产生部位安装收集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经经车间顶部一根15m高排放筒(H1)排放,颗粒物经风管系统引入一套集中式收集过滤装置处理后经车间顶部一根15m高排放筒(H2)排放。
未被集尘罩收集的有机废气、金属烟粉尘通过车间加强废气管理、车间通风处理,经过计算,项目需在1#厂房注塑车间和2#厂房周边周边设置50m的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空气点,对当地的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可满足管理要求。
建设项目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和职工生活废水,冷却水直接排放;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滁州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尾水排入河。由于本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水体,因此,项目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的尾水对地表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项目设备噪声经车间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项目噪声对周围声影响较小。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废金属、边角料、废焊条、焊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卖给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属于废物,需委托具有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废玻璃纤维过滤棉定期更换,生活垃圾通过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妥善处理,不会对外产生影响。
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传真: 通讯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南和同乐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