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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9-4 17:42:0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十条 办学特点:学院办学特色鲜明,专业设置合理,管理科学规范,就业前景广阔。建院之初,学院就提出“一体三合” 和“四双”的办学模式:“一体”即校企一体化,“三合”即资源整合、工学结合和产教融合,“四双”即学生双身份、教师双师型、教学双任务、双功能。学院紧紧围绕河南省和鹤壁市的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金属镁、电子信息等支柱产业办学,并致力于打造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特点的体制机制,致力于“校企深度融合、工学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努力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始终“教、学、做合一”,建立了“教室、车间合一”、“学生、学徒合一”、“做中学、做中教、做中考”的教学模式,逐步形成了“课证相融、训赛相通、教学相长”的实践教学机制,促进了学生技术技能水平的稳步提高。

  第十一条 为加大单独招生工作的力度,明确责任,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和教学工作的两位副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组等工作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录取工作组:组长由招生就业处负责人担任。负责协调单独招生工作;负责招生计划审批;招生章程起草、报批、公示;招生政策咨询;组织考生报名及报名信息确认;公示考试成绩;录取工作(确定拟录取预案,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考生名册、录取情况报送工作;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命题考务组:组长由教务处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文化课考试命题及考试;负责组织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和面试;文化课考试阅卷;考生总成绩汇总。

  纪检监察组:组长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人担任。负责全程监督、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后勤财务处负责人担任。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的后勤保障工作。

  安全组:组长由安全处负责人担任。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的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理科考生和中职应届毕业生。

  我院单独招生采取网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名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点击进入“单独招生网名系统”,根据《单独招生报名须知》进行填报;也可携带身份证、2015年高考考生号和报名序号直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如中学统一组织报名,可与我院招生就业处联系。带队老师需持学校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考生报名时,每个考生限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根据考生资格审查情况(与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结合),学院于考试前3天公示参加选拔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网址是:。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考务费收据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

  根据河南省相关文件,凡报考我院单招考试的普通高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和面试。凡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中职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第二步:考生利用3分钟左右的时间进行介绍,内容要求涉及自己姓名、毕业学校、特长爱好、专业认识、学习志向及自己认为有必要向评委介绍以增强自己第一印象的有关信息。

  第四步:成绩评定。由专家评委现场给每位考生进行单独评分,由工作人员收取评分表,成绩统计员当场统计分值。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面试得分。如最高分和最低分有相同的评分结果,则只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面试成绩计入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即为每位考生的最终成绩。

  纪检监察组全程实施监督,从文化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面试、评委评分、评分表的收取到成绩统计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将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要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课总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4月下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公示结束后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5年普通高考。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普通专科学费及其它费用的收取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住宿费为1000-1200元/生/年(5-6人/间),报名考务费60元/生。

  第二十 学院助学金设置。我院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以下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学金、学院学金和助学贷款等。

  (二)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励志生政策,采取零学费入学,上学期间,按照教学计划安排,边工作边学习,不让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三)成立“精英班”,对优秀学生进行导师制培养,设立创业资金,致力打造一批未来的创新工程师和创业小老板。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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