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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家电判归女方 前夫以二手货冒充被法院判罚5000元

※发布时间:2016-11-8 6:10:3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新华社上海9月21日专电(记者黄安琪)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前夫竟从二手市场“淘来”旧家电,以冒充归女方所有的陪嫁物品。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查处了这起案件,被执行人孙某因故意偷换执行标的物妨碍执行,被法院处以罚款5000元。

  2015年初,法院判决唐某与孙某离婚,并对两人名下房屋、存款、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其中,在孙某处属唐某的婚前陪嫁家电(包括彩电两台、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空调两台)被判归唐某所有。

  判决生效后,孙某对于唐某陪嫁家电迟迟未予返还,因其逾期未予履行判决义务,唐某向浦东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本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孙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判决义务。然而,在双方交接家电时,唐某发现,孙某提供的家电并非判决确认的婚前购买物品,其品牌、型号、成色等均与原物有较大差异。唐某当场提出质疑,并将情况反馈至浦东法院。

  经过仔细讯问,孙某承认,该批家电系其通过二手市场“淘来”的旧家电,目的是将判决属于前妻的婚前陪嫁家电全部替换,企图以次充好,蒙混过关。

  此后,执行法官对孙某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训诫,责令其深刻反省并作出检讨,同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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