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创建于1965年,是市教委主管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全国“就业50强”单位。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详见附件1)。为改善本校专业技术教师学缘、地缘结构状况,本次招聘将赴等地招聘所需部分人才(详见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适应报考岗位要求。
(二)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招考副高及以上的专业教师岗位有10年及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者,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年龄可适度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四)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达到聘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它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六)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名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者请点击学校人力资源处人才招聘栏处链接(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管理机构人力资源处人才招聘。请自行注册并且登陆报名、根据岗位需要上传附件、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填无效)。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13日17:00
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