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000元/年/人,对学校学费高于湖北省中专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每生每年2000元的,各区可以对高出的部分给予差额补助,补助部分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元;
残疾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残疾人协理员领取并填写两份《武汉市就读中专以上学校残疾学生学费补助审批表》。新生须提供《录取通知书》、《残疾人证》和就读学校《学费收据》;老生只需提供当年《学费收据》。
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残疾人协理员领取并填写两份《武汉市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中专以上学校学费补助审批表》。新生须提供其父亲或母亲《残疾人证》和《身份证》、《低》及子女的《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就读学校《学费收据》;老生只需提供《低》和当年《学费收据》。
中央电大武汉残疾人教育学院残疾学生。由所在学校(江汉、汉阳、武昌教学点)按照招生和条件,组织并集中向残疾学生户口所在区残联申报。
街道(乡、镇)残联复审。对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后连同《审批表》一并报区残联审核;
电大武汉残疾人教育学院审核。我市残疾人高等教育教学点包括江汉教学点、武昌教学点、汉阳教学点。各教学点集中组织申报并审核,分别填写《武汉市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残疾学生学费补助审批表》二份和《武汉市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残疾学生学费补助汇总表》一份。同时将《残疾人证》和《学费收据》复印件报区残联审批。属特困残疾人学生的还需提供《低》原件或复印件。区残联负责电大残疾手掌痣的位置与命运学生的学费审核和补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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