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现场,有事您来找。下面是由福建省、福建省律师协会和我们福建新闻频道联合主办的《律师在现场》。今天来到我们现场的是李贞律师。接着来看看今天向律师求助的问题。福州的万小姐,前些天给我们打来热线反映说,她是一名驻店的专柜导购员,可超市的管理方,常常因为一些小事对她进行罚款,罚款的理由五花八门,金额少则一百元,多则上千元。这样的罚款,合理吗?
万小姐说,自己九月份在福州金山一家超市的欧莱雅专柜做导购,9月17日上午十点多,下班时间帮她朋友的朋友买了一瓶化妆水,就是因为这样,被超市的防损部以收受顾客定金为由处罚了1000元。
万小姐出示了一张,第三、四、五条表明,导购不能收受顾客定金、不能代顾客买单、不能代顾客提货。若有违反将被清退出场,厂商负连带责任。但其中并未下班时间不可以帮忙买,也没有会被罚款。
推荐: